產品保障

1

存貨變壞保障

2

替代單位之租金保障

3

僱員忠誠保險

4

服務失當保障(因錯誤及疏忽引致)

美麗保

我們為您提供所需保障

基本保障

第一部份 - 財物全保
財物全保:本計畫為閣下店舖內的存貨及財物(譬如設備、傢俬、固定裝置、裝修、僱員財物)提供保障,一旦存貨及財物被竊,或因颱風、火災、水災及其它不幸事故造成的損毀,無論是設備、傢俬、固定裝置,均可為您全新更換。

  • 除以上保障外,另備有下列各項免費特別保障:
    • 季節性保額調高
      存貨投保額將於十二月、一月和二月免費自動調高25%
    • 廣告招牌的損毀
      最高賠償額為每次二萬五千港元,全年五萬港元
    • 玻璃門窗的損毀
      最高賠償額為每次/全年十萬港元
    • 押運途中的貨物損毀
      最高賠償額為每次/全年十萬港元或存貨投保額的20%,以最小之金額為準
    • 存貨之變壞
      冷藏庫內之存貨因以下情況而損毀或變壞,最高賠償額為每次/全年五萬港元
      • 因意外而損毀/故障之冷藏庫須少於五年機齡,或
      • 公共電力連續超過六小時停止供應
    • 自付額
      • 每宗由水浸引致的損失的10%,最低不少於三千港元
      • 霓虹招牌和旋轉門的損毀,每宗二千港元
      • 除火災、閃電、爆炸和上述損失之外的其它損失,每宗一千港元
      • 每宗因盜竊引致的損失的10%,最低不少於三千港元


第二部份 - 引致的業務損失 
本計畫為閣下提供免費的保障包括

  • 運作成本增加 – 在“財物全保”保障範圍內的損失引致額外運作成本,本計畫提供免費保障,最高賠償額每次高達七十五萬港元,包括會計師費用,最高賠償額為每次十萬港元。賠償額亦包括替代單位之租金 - 最高每次/全年二十五萬港元
  • 閣下之店舖因為下列之情況引致業務中斷而蒙受的業務損失,利寶國際保險將會賠償閣下每天五百港元,最多為期30天,或在最短之時間內令店舖恢復業務,以最短之期限為準
    • 關閉整個或部份店舖
      • 因“財物全保”保障範圍內的損失,或
      • 因鄰近建築物有”財物全保”保障範圍內的損毀而導致進入店舖的通道被關閉,或
      • 因為謀殺案、自殺案等,而政府發佈命令封鎖
    •  水、電、氣體燃料供應中止

本公司將不會負責閣下首48小時之損失。


第三部份 - 金錢及個人意外
本計畫免費保障貴店舖遺失的所有現金、支票、郵政匯票或其它匯票、儲值卡及郵票等。若閣下或僱員被竊賊或劫匪傷害, 本計畫亦免費提供保障。

保障範圍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現金遺失
保障範圍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營業時間內押運途中之現金 七萬五千港元1
營業時間內置於店內的現金 七萬五千港元1
非營業時間內置於店中上鎖的夾萬或收銀機內的現金 七萬五千港元1
非營業時間內置於店中但非放置在上鎖的夾萬或收銀機內的現金 一萬港元1
在僱員住所內或往返店舖途中遺失的現金 一萬五千港元
遺失的劃線支票、郵政及銀行匯票
保障範圍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遺失的劃線支票、郵政及銀行匯票 五十萬港元
夾萬遭遇竊賊破壞
保障範圍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夾萬遭遇竊賊破壞 二萬五千港元
    保障範圍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人身意外

    保障範圍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死亡 十萬港元
    全部及永久性傷殘 十萬港元
    失去雙肢 十萬港元
    失去雙目視力 十萬港元
    失去單肢及單目視力 十萬港元
    失去單肢或單目視力 十萬港元

    1 投保額將於十二月、一月和二月自動調高25% 

    除以上保障外,另備有下列免費特別保障:

    • 僱員之忠誠保險
      利寶國際保險將會賠償閣下因僱員的不誠實或詐騙而引致的現金損失(最高賠償額為每次五千港元,全年一萬五千港元)



    第四部份 - 公眾責任
    公眾責任 - 免費保障閣下於店舖營運中引致他人身體或財物受損壞所需承擔之法律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為一千萬港元。

    自付額

    • 每宗由水浸引致的第三者財物損失的10%,最低不少於五千港元
    • 其它的第三者財物損失,每宗三千港元

    除以上保障外,另備有下列免費特別保障:
    給予客戶服務上之失當(因錯誤及疏忽),而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的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每次一萬五千港元,全年五萬港元。此類索償必須在承保期內發生及提交。(不設自付額)。

    保障亦包括中醫師或跌打醫師所作出診斷的醫療費用。


    附加保障

    第五部份 - 勞工保險
    本計劃的保障範圍包括香港的僱員賠償  條例所制定及民事法所裁定的僱主給予僱員因工傷亡之賠償。最高賠償額為每宗事故一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