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綜合保險
店舖綜合保險
安心營運
第一部份 - 財物全保
本計劃為閣下店鋪內的存貨及財物(譬如設備、傢俬、固定裝置、裝修、僱員財物)提供保障,一旦存貨及財物被竊,或因颱風、火災、水災及其他不幸事故造成的損毀,無論是設備、傢俬、固定裝置,均可為您全新更換,惟投保人以上述財物之全新更換價值投保。
第二部份 - 運作成本增加
在“財物全保”保障範圍內的損失引致額外運作成本,本計劃提供免費保障,最高賠償額每次高達一百萬港元。
第三部份 - 金錢及個人意外
本計畫免費保障貴店舖遺失的所有現金、支票、郵政匯票或其它匯票、儲值卡及郵票等。若閣下或僱員被竊賊或劫匪傷害, 本計畫亦免費提供保障。
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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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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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時間內押運途中之現金 | 十萬港元1 |
營業時間內置於店內的現金 | 十萬港元1 |
非營業時間內置於店中上鎖的夾萬或收銀機內的現金 | 十萬港元1 |
非營業時間內置於店中但非放置在上鎖的夾萬或收銀機內的現金 | 一萬港元1 |
在僱員住所內或往返店舖途中遺失的現金 | 五千港元1 |
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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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的劃線支票、郵政及銀行匯票 | 五十萬港元1 |
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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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萬遭遇竊賊破壞 | 二萬五千港元 |
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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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實保証保險 | 每次五萬港元 / 每年十萬港元 |
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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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範圍 |
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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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十萬港元 |
全部及永久性傷殘 | 十萬港元 |
失去雙肢 | 十萬港元 |
失去雙目視力 | 十萬港元 |
失去單肢及單目視力 | 十萬港元 |
失去單肢或單目視力 | 十萬港元 |
1 投保額將於十一月、十二月、一月和二月自動調高50%
第四部份 - 公眾責任
免費保障閣下於店鋪營運中引致他人身體或財物受損壞所需承擔之法律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為一千萬港元。
第五部份 - 勞工保險
本計劃的保障範圍包括香港的僱員賠償 條例所制定及民事法所裁定的僱主給予僱員因工傷亡之賠償。最高賠償額為每宗事故一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