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外
個人意外保險
您的全面意外保障
保障範圍 | 保額賠償百分率 |
---|---|
意外死亡 | 100% |
永久性完全傷殘 | 100% |
全身癱瘓 | 100% |
永久性精神失常 | 100% |
單目或雙目完全失明 | 100% |
喪失一肢或以上 | 100% |
喪失語言能力及失聰 | 100% |
雙耳失聰 | 75% |
單耳失聰 | 15% |
喪失語言能力 | 50% |
完全及永久喪失每隻眼睛的晶狀體 | 50% |
喪失腳趾
|
20% |
喪失掌骨
|
3% |
喪失一隻拇指
|
30% |
腿骨或膝蓋骨折裂而不能復原 | 15% |
任何一腿畸短五厘米或以上 | 10% |
保障範圍 意外死亡及永久性傷殘 - 手 |
右手 | 右手 |
---|
保障範圍 意外死亡及永久性傷殘 - 手 |
右手 | 右手 |
---|---|---|
喪失四指及拇指 | 70% | 50% |
喪失四指 | 40% | 30% |
喪失三節關節 食指、中指、無名指或尾指 |
15% | 10% |
喪失兩節關節 食指、中指、無名指或尾指 |
10% | 7.5% |
喪失一節關節 食指、中指、無名指或尾指 |
7.5% | 5% |
保障範圍 意外死亡及永久性傷殘 - 燒傷 |
二度燒傷 | 三度燒傷 |
---|
保障範圍 意外死亡及永久性傷殘 - 燒傷 |
二度燒傷 | 三度燒傷 |
---|---|---|
身體表面有50%或以上面積被燒傷 | 100% | 100% |
身體表面有30%或以上面積被燒傷 | 50% | 100% |
身體表面有20%或以上面積被燒傷 | 40% | 100% |
身體表面有10%或以上面積被燒傷 | 20% | 75% |
身體表面有5%或以上面積被燒傷 | 10% | 50% |
計劃類別 | 計劃 1 | 計劃 2 | 計劃 3 | 計劃 4 |
---|
計劃類別 | 計劃 1 | 計劃 2 | 計劃 3 | 計劃 4 |
---|---|---|---|---|
由發生意外起12個月內死亡或永久性傷殘 | 1,000,000港元 | 1,800,000港元 | 3,000,000港元3 | 1,000,000港元 |
|
10% - 100% | 10% - 100% | 10% - 100% | 10% - 100% |
|
5% - 70% | 5% - 70% | 5% - 70% | 5% - 70% |
|
500,000港元 | 1,000,000港元 | 1,500,000港元 | 500,000港元 |
計劃類別 | 計劃 1 | 計劃 2 | 計劃 3 | 計劃 4 |
---|---|---|---|---|
暫時完全傷殘4 (以每週計,最長52週) |
1,000港元 | 2,000港元 | 4,000港元 | 不適用 |
計劃類別 | 計劃 1 | 計劃 2 | 計劃 3 | 計劃 4 |
---|---|---|---|---|
每年投保額 發生事故之12個月內 |
20,000港元 | 35,000港元 | 50,000港元 | 20,000港元 |
包括:中醫治療、跌打、針灸治療費用、脊椎治療及物理治療。 | 每日港元180 每保單年度2,000港元 |
每日港元180 每保單年度2,000港元 |
每日港元180 每保單年度2,000港元 |
每日港元180 每保單年度2,000港元 |
計劃類別 | 計劃 1 | 計劃 2 | 計劃 3 | 計劃 4 |
---|---|---|---|---|
由入住香港公立醫院的第2天起計算 | 250港元 每保單年度最多182日 |
250港元 每保單年度最多182日 |
300港元 每保單年度最多182日 |
250港元 每保單年度最多182日 |
計劃類別 | 計劃 1 | 計劃 2 | 計劃 3 | 計劃 3 |
---|---|---|---|---|
24 小時緊急支援服務 | 免費 | 免費 | 免費 | 免費 |
1 在任何一個保險期內,上述意外死亡及永久性傷殘賠償的最高總賠償額為7,500,000港元
2 額外保障適用於:
3 必須證明投保額少於5倍年薪
4 須提交事故發生前3個月的工作證明。如閣下為自僱人士,此保障於您因身體意外受傷而住院期間有效,並且以賠償額為50%計算
保障範圍 | 保障內容 |
---|---|
專業性職業推廣優惠 | 若受保人為全職會計師、室內建築師、精算師、註冊醫生、律師及註冊保險代理,可享有5%的額外保費折扣優惠。 |
子女撫養及教育基金 | 若受保人因意外死亡,我們將向受保人年齡在18 歲或以下受供養的子女付出100,000港元的一筆過賠償。 |
學校活動及出行賠償 | 若年齡在25歲或以下的受保人在參加學校活動或乘搭校車時意外死亡或嚴重燒傷,我們將向其支付額外100,000港元的賠償。 |
家居改裝費用 | 若受保人在保單期間因意外而引致永久完全傷殘,利寶會賠償為便於照顧受保人而需改裝其主要居所設施所產生的實際開支,最高金額為100,000港元。 |
類別 | 內容 |
---|---|
第一類 | 文職及非體力勞動職業 例如會計師、建築師、審計師、銀行家、文員、診所護士、醫生、室內推銷員、律師、物理治療師、秘書、股票經紀、教師等 |
第二類 | 從事戶外工作或只須偶然從事體力勞動工作之職業 例如工廠管工、工頭、髮型師、本地家傭、地產代理、推銷員、工程師管工、土木工程師管工、測量師、 裁縫、服務員(非酒吧、酒廊或夜總會類)等 |
第三類 | 從事技術性及輕度體力勞動工作但無須使用重型及危險機械之職業 例如麵包師傅、廚師、固定攤檔小販、酒店門衛、油漆工人、超市員工、汽車維修、看守員(非武裝)等 |
第四類 | 從事高度體力勞動工作或具有危險性之職業 例如冷氣機維修員、屠夫、木匠、紀律部隊、天然氣送貨員、巡邏員、拖拉機駕駛員、貨車司機(10噸以下及不運貨至中國)等 |
第五類 | 年齡介乎3至18歲或19至25歲但就讀全日制學校之人士 目前尚未就業人士或家庭主婦 |
如屬不包括在上述分類之職業類別,請向利寶查詢。
如果閣下與閣下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年齡在21歲或以下的子女)同時投保,所有新投保申請均可享有額外10%的保費折扣。
任何與生病、疾病、懷孕、牙齒保健、美容手術、精神病、自身蓄意行為、自殺及專業競賽有關的受傷或死亡將不受保障。任何投保前已存在疾病、酒精或藥物成癮治療及因在紀律部隊服役或其他武裝服役而引起的事故亦不受保障。